第101章 冥王大人的初恋

  美国。

  “晨晨,今天,我们做什么吃呢?”客厅里,一袭好听的男音传来,正在厨房做着午饭的旭梦晨一脸笑容,“今晚我们吃你最喜欢的。”

  “呀,今天妈妈做好吃的啦?”一听到要做未央叔叔最喜欢吃的菜色,旭殇殇就一脸的开心,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开心啊,那就是因为,未央叔叔喜欢吃的东西,她也喜欢啊,而且,已经到了非常喜欢的地步了。

  旭梦晨慢慢的把菜色都端了上来,还不忘帮他们盛了一些饭。

  “晨晨,真是辛苦你了,不是早就已经说了,这些事情不用你来做啊,只要吩咐下人就好了。”看着旭梦晨忙绿的样子,未央实在是不忍心了,毕竟,三年前,已经说过了,自己要照顾晨晨一辈子的,除非,除非是晨晨不要自己。

  “未央,再不去做点什么事情的话,我会疯掉的,所以,还是做点什么事情比较好啊。”笑了笑,对于未央的提议不可置否,她也明白,未央是对自己好,要不然的话,也不会这样说。

  可是,旭梦晨真的不想要再让未央来照顾自己了,只是一次救命之恩而已,竟然让未央放弃自己继承人的身份,跟自己在这个地方生存,这一切,都是为了自己,对于未央来说,这是不公平的。

  因此,只要是一逮到机会,就想要劝说未央赶紧回去,继承他的家业,然后,离开这里。

  毕竟,未央呆在这里,是会磨灭了他心中的那一份骄傲,那一份属于自己想要做的事情。

  是的,未央是一个杀手,记得初次遇见未央的那一天,也是改变了旭梦晨命运的那一天……

  那一天,旭梦晨初到美国,人生地不熟,只是找了一个比较舒服的房子,就这样买了下来,毕竟,那一亿元在美国,用的比较得快。为了肚子里面的另一位,旭梦晨能够忍下的就忍下了。

  也就是那么一天,让旭梦晨看到了倒在血泊中的未央,看着昏迷不醒的男人,旭梦晨本身不想要去帮忙的,但是,最后还是因为侧影之心,把他给救了回来。

  不过,旭梦晨没有后悔,要是没有遇见未央的话,自己也不会活下来,自己现在,恐怕已经因为难产而死了。

  未央,是一个杀手,对,你没有猜错,就是一个杀手,但是,却是一个好人,他在

  所以,她和殇殇,总是非常的感谢未央,而殇殇,也慢慢的把未央当做成了自己的家人,那种感谢,是从心地里面发出来的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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