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三章 吴亦凡线:曾经(上)

作者: 离雪 字数:1066

  我叫吴亦凡,快21岁了,是一个在韩国打拼的华裔加拿大籍人。

  2000年,我的父母的婚姻破裂。母亲从那时起把所有的爱倾注在我的身上,为了让我受到更好的教育,母亲带着年仅十岁的我移民加拿大。

  为了不让年幼的我的心态受到影响,母亲没敢找第二个男人,也严格把控我的每一个朋友。她停了以前的企业,靠着以前的积蓄和现在微薄的收入,辛苦地拉扯我长大。

  2000年到2005年,母亲无数次的出差,不想让我随她奔波,只得给我准备好一切,把我留在她的朋友的家。

  大概就是从那时候开始,本就受到父母婚变的影响的我,开始自闭起来,不再去接触身边的事物。

  后来,经过了母亲的朋友的提醒,她渐渐意识到,不该将年幼的我一个人扔在陌生的加拿大,她将我带去了广州。

  在加拿大好不容易有了几个朋友,却不得不断掉联系。

  来到了广州,我还是频繁地转学。基本上持续不了一个月就转一次,那时就想着,反正也不会有过多的停留,朋友于我而言只是个可有可无的存在罢了。

  在每个课间,我就呆呆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,撑着头,看着小伙伴们嬉笑玩闹。那时的我心里只有落寞。

  所幸后来,篮球的出现,让我渐渐有了依托。我一心都扑在篮球上,还成为了一个篮球队的队长,并带领着队友们获得了不小的成就。

  我第一次,有了一种名为梦想的奇妙的东西,那便是成为NBA的一员。

  然而好景不长,母亲又要带着我回到加拿大。对于我的篮球队,我是倾入了感情的,那时莫名就有了一种,自己心爱的东西被抢走了的感觉。

  我无能为力,直到今天,我也只能将原因归结为:年纪太小。

  后来回到了加拿大,我又一次陷入了没有朋友的尴尬出境。

  大概从那时开始,我成为了科密,也就是NBA的篮球巨星科比的Fans。科比为了练习球技,看过无数次凌晨四点钟的洛杉矶。自己的偶像可以的,我为什么不行?16岁的我抱着这样的想法,再人们都熟睡的时候,我抱着篮球来到篮球场,看过无数次凌晨四点钟的温哥华。

  现在想想,那样的日子实在是弥足珍贵。

  母亲从不跟我提及她面对的经济压力,但我慢慢意识到她有多不易。

  在同龄人还在温室中肆意浪费时间和金钱时,我开始利用空闲的时间打工。在餐厅洗碗,被那些高温的餐具烫伤却只能默默地忍下来。诸如此类的还做过很多,那时候领到了一点点钱,都会无比骄傲,至少我不是那么没用了。

  后来一个朋友拉着我去参加S.M的选拔赛,本是对当明星没什么兴趣的我,看到了“包吃包住”这四个字后,眼睛骤然一亮。心里顿时萌生了试试的想法,当不了歌手当一个演员也不错,还能减轻母亲的负担。

  17岁的我,就这样不顾母亲的阻止,流着泪签下了长达十年的合约,义无反顾地拉上大大的行李箱,远赴韩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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