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章 血越九天

  长子王蕴之问沈幼香:“娘啊,你这可就难为死儿子了!儿子自小不学无术,只知玩耍,哪来作诗的天赋?若是说到抢,我当之无愧还算是个行家,若是说到用作诗来换石榴,我宁可放弃吃石榴的权利!”

  四子王恩之也说道:“作诗难,难作诗,这舞文弄墨的事情,我不说是门外汉,也与门外汉差不多!我看,我还是算了吧!”

  屋内的气氛,眼看就要转入低潮,这可急坏了父亲王凝之!

  王凝之一反常态,突然站出来呵斥孩子们道:“我们王家从来就是以书法著称,怎么一说到作诗,就把你们吓成这个样子了呢?告诉你们,今天这个诗,你们想作也得作,不想作也得作!作成了,吃石榴;不作,打屁股!”

  王凝之不愧为一家之主,经老子如此一发威,果然产生了震慑力量,尤其是那个带头“闹事”的王蕴之,此时也显得“老实”多了;他翻着白眼,望着自己那个平时很少说强硬话语的父亲,即使心中有再多的不情愿,也不敢再说什么了。

  沈幼香见事态平复,随之说道:“好吧,我现在就来带头朗诵我的诗作!”

  沈幼香的诗作取名曰“石榴颂”,诗的全文如下:

  初生绿氅身外裹,熟时渐换红衣装;

  腹内装满珍珠粒,秋来馈人不吝伤!

  待沈幼香朗诵完毕,王凝之突然跳出来发难,他说:“这赋诗的倡议,是由你们的母亲首先提出,既然她是始作俑者,我看作一首诗尚且不够,还需要她再做一首,这样才算公平!”

  因为受到王凝之的带头鼓动,孩子们的情绪又重新被调动了起来,几个男孩子带头说道:“父亲言之在理,同意!同意!”

  沈幼香眼望着情绪高涨的孩子们,也不甘示弱,她慨然答应:“好!好!好!既然孩子们有此要求,那我就再赋诗一首,以飨众人!”

  接下来,沈幼香稍作思考后,又念出一首诗来。

  诗曰:此树原名称杜鹃,生在天竺在外藩;

  祖宗惜恋携入国,繁衍生息永相传。

  丈夫王凝之首先表态称赞,说道:“朗朗上口,又通俗易懂,实乃东晋才女之杰作也。不错!不错!”

  长子王蕴之一拧脖子,道出了自己不同的看法,他说:“以母亲的才能,这只是区区一小作,还无法称得上是杰作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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